张掖:多举措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为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近日,张掖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等6个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针对当前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中干部队伍流动性大、阵地建设有差距、监督执纪执法质效不高、“三转”不到位、履职能力不够强等问题,从组织体系、案件查办、基层监督、协作机制、队伍建设、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26项具体举措,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意见》着力重塑乡镇纪检监察组织架构,明确乡镇纪委委员5至7名,按乡镇类别刚性配备专职干部。严把入口关,新任乡镇纪委书记原则上易地交流任职,优先选配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人才,破解“熟人监督难”与“本领恐慌”。

同时,聚焦基层“微腐败”易发多发问题,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必须同时向乡镇党委和县区纪委报告,针对有案不查、办案不力等问题,对乡镇党委、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双约谈”。针对乡镇“熟人社会”干扰,创新推行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挂牌督办、提级直办、交叉办案;对村社干部问题线索原则上“不函询、必谈话或初核”,严查“蝇贪蚁腐”及“村霸”保护伞。

此外,市纪委监委积极推动监督靶向发力、嵌入治理,紧盯惠农补贴、集体“三资”、乡村建设等“微权力”风险点,深化专项整治;用好“监督一点通”等大数据平台,贯通财政、农业、民政数据,实现对政策落实、资金流向的“云监督”。完善组织建设、片区协作、阵地建设等8项配套机制,形成“1+N”制度体系,为绘就和美乡村新画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侯洪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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