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31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邵泽恒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邵泽恒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邵泽恒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邵泽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861股,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邵泽恒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邵泽恒先生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邵泽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计票单。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邵泽恒:198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9月至2016年6月先后任公司供应部职员、副部长、部长;2016年6月至2025年10月任公司董事、销售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邵泽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邵泽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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